关于不少传言广西男子帮邻居接小孩,途中小孩意外溺亡,邻居索赔74万!和家有儿女小雨和女同学玩的题,不少人都议论纷纷,接下来就让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吧!
“她的父母都是空闲的,我只是帮邻居接孩子,现在出了题,你要向我索赔吗?”广西桂林的谭女士受邻居委托去接孩子。没想到孩子半路上出了事,还被邻居骚扰。如此巨大的索赔让谭感到非常愤怒。
一、案件审查
谭某是广西桂林兴安县人,有一个女儿晓晓,在当地小学一年级。谭家邻居的女儿小雨和小小是同学,但父母长期外出打工,小雨只能依靠奶奶。
2021年3月11日,谭某去接女儿放学时,途中受邻居委托将小宇接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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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六点左右,晓晓和小宇还没有写完作业,谭就在门口等着。小雨做完作业后,急着回家,独自离开了学校。谭一直低着头玩手机,没有注意到小宇离开。
女儿写完作业后,得知小宇先走了,谭连忙追了出去。谭某在路口发现肖宇后大声喊叫,但肖宇不理他,加快脚步从小路跑回家。
谭某见状,给妻子打电话,让小雨的奶奶去河对岸的小路上接孙女。但直到奶奶遇见谭,她都没有见到孙女。小玉奶奶预感事情不对劲,立即报了警。
直到晚上8点50分左右,小宇才在村边的河里被发现。不幸的是,他已经失去了生命体征。经现场勘察取证,警方排除他杀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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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得知女儿小玉意外去世后,父母悲痛欲绝。他们把责任推给了学校和谭,后者帮忙接了他们的女儿。他们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学校和谭赔偿各种损失共计74万余元。
学校对小宇不幸溺水身亡表示深切哀悼。在支付了55万余元丧葬费后,认为小宇的事故并非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发生,不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谭辩解说,他是受人委托,做一件好事,带小宇回家的。他一个人离开后,立即去找小宇。看到小宇后,就叫他一起回家。但小宇一意孤行,他不应该承担责任。
兴安县人民法院经综合考虑,判决小宇父母承担60%的责任,学校承担30%的责任,谭某承担10%的责任。最终,谭某在帮助邻居接孩子时发生事故,赔偿了小宇父母7万多元。
2.法律分析
题一帮邻居接孩子后,小宇父母的监护责任是否转移到谭某身上?
并且没有转移。
《民法典》第27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虽然小宇的父母都在外打工,但小宇的奶奶将接小宇的任务委托给了邻居谭某,但她并没有将抚养责任转移给谭某。
监护权只有在监护人死亡或者丧失监护能力时才可能发生;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协议确定监护人时;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等的。
正是因为小宇父母监护责任的缺失,导致小宇无法正确认识到危险,拒绝带谭回家,才导致了悲剧的发生。小宇的父母应对小宇的死亡负主要责任。
题二谭某帮助接孩子是一种帮助他人的行为,那么他为何要对小宇的意外死亡承担赔偿责任?
谭受小宇奶奶委托,负责接小宇放学回家,并负有特殊照顾义务。然而,谭某带小宇回家时,只是低头玩手机,没有注意到小宇离开身边,没有尽到照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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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谭某看到小玉从小路走回家时,他应该预见到孩子独自过河的危险,而没有采取果断措施阻止,这是疏忽大意了。
因此,谭某对小宇的死也负有一定的责任。
题3小宇的事故发生在放学后的校外。学校为何要承担责任?
小宇一年级,无民事行为能力。学校对学生放学回家的管理不完善,没有严格执行学生离校由家长带领的规定。
小宇离开学校后溺水事件,学校处理不当,应承担相应责任。
小学放学后的场景
3.作者评论
这件事被报道后,引发网友热议。以后别人求助的时候,到底该帮还是不该帮呢?他好心帮忙,结果却给了帮忙,还被骂了。这是不值得的。
本案中,虽然谭某帮助邻居接孩子属于无偿帮助的行为,在道德层面上值得赞扬,但对于一个生灵不幸死亡承担10%的责任也无可厚非。由于他自己的疏忽。
作者最后想说,我们作为父母的奋斗意义是什么?大多数人的目标都是让自己的小家庭过得更好,那么让孩子出去打工,让他们成为留守儿童值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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