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留学基金委因疫情放弃公派留学资格不受两年内不能再申报

现在给大家分享关于国家留学基金委因疫情放弃公派留学资格不受两年内不能再申报的知识点,其中也会对于疫情期间放弃公派访学的题进行讲解,就让小编带各位解吧!

【点击右上角添加“关注”,避免错过全国产业经济信息】

1月28日,封面新闻编辑从教育部获悉,受新型肺炎疫情影响,针对部分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可能无法送出、回国或返国的情况,如期返回留学国,经教育部同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采取多种措施支持疫情防控。

1.派遣人员

12020年6月30日前资格有效期内的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因疫情原因无法按原计划派出,需要申请延期派出、变更留学单位或国家的,或放弃公派留学资格,我们会支持他们。按照现行预派遣管理流程办理,境内单位的意见可以用留学生已获得所在单位同意的声明或经单位认可的微信、邮件等截图代替。国内单位。

2.因疫情申请放弃公派留学资格的,不受两年内不能申请公派留学的。

3、已办理派遣手续并购买机出国的人员,如因疫情需要改变行程,请联系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或上海境外服务机构广州办理改签、退手续。

4、请留学生所在单位协助做好后续相关工作。

2.对于打算回国的人

1.对3月31日前回国、因疫情需要申请延期回国的公派留学人员给予支持。留学期限可延长至3月31日。根据目前的出国管理流程,国内单位的意见可以用留学生已获得单位同意的声明或微信、邮件截图来代替等国内单位认可的。

留学人员其他涉外管理事项需要国内单位意见的,可参照执行。

2、如您已购买返程机,因疫情需要变更行程,请联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协助办理变更或退。

3、如因疫情推迟回国,推迟期间将按现行标准提供学金生活费。

3.对于计划返回留学国家的学生

如果有回国度假、开会等留学生,因疫情暂时无法返回目的地国,建议与留学机构妥善沟通,安排回国时间。在华期间,自1月20日起至3月31日正常计算学习期限,并正常支付学金生活费。3月31日后未回国的,自4月1日起暂停留学期限,并暂停发放学金生活费。返回留学国并向使领馆报告后,自回国之日起恢复。

国家留学基金委呼吁,疫情防控关系到每个公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各位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通过正规渠道密切关注国内相关疫情通报和防控指导,重视日常防护,积极配合国内外采取的相关防控措施。

全国工业经济信息联系电话010-65367702,邮箱hzpeople-energycomcn,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人民日报社

本文详细解了国家留学基金委因疫情放弃公派留学资格不受两年内不能再申报的这类题和一些疫情期间放弃公派访学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除非特别注明,本站所有文字均为原创文章,作者:admin

No Comment

留言

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感谢你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