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2023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网友都想知道【招生】2023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一些疫情期间要求学生跨校区的相关题,下面让小编给大家揭晓一下关于【招生】2023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意见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通知《个人防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教委关于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招生实施意见》等法规和文件关于学校招生招生工作,现就本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招生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切实维护儿童合法权益为原则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落实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招生工作义务。

两个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招生,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依规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2义务教育阶段坚持就近学校免招生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三、坚持义务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原则,结合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公办配套学校建设、紧凑学区建设要求切实维护儿童少年合法权益。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相关信息,加强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家庭和社会的沟通。

三项入学要求

1.2023年小学招生对象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确不能当年入学的,可以向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延期入学。入学一年。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未能入学的,可以向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入学。

2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继续做好本市“分户”适龄儿童的登记入学工作。在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无法在户籍地入学的,可以凭《失散人员户口登记表》到居住地申请登记。从本市户口登记处”。

3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关于本市各级各类学校进城人员子女入学的实施意见》有效期的通知》等要求,2023年,来沪适龄移民子女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子女须持有有效《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且父母一方须持有有效《上海市居住证》,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以上。连续三年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完成灵活就业登记。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来沪子女所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当与父母所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一致。

4、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生五年级应在就读学校小学毕业。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地的初中就读。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返回户口所在地地区就读初中。具有本市户籍的学生在外省就读五年级,拟在本区就读六年级的,须提供相关材料,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方式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统筹安排入学事宜。申请返回居住地学习的截止日期是4月24日。

四种招生方式

4月7日起,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公立学校开展线上“校园开放日”活动;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可以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

4月13日至4月28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按照《2023年普陀区未入园适龄儿童一年级、五年级非本地学籍学生入学信息》进行登记的参照《一年级学生户籍地入学登记实施办法》相关内容,通过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方式登记子女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登记通知》。在本市户籍分异的适龄儿童进行登记时,家长应明确选择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就读。4月28日为本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期城市。

3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可使用“网上一号”或“提交申请”实名账号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查询入学信息并进行网上报名。

公立学校

一、公办小学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6日至5月10日。公办小学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按照“户籍地和实际居住地优先”、“区域内统筹安排”的原则,就近免试招生。5月16日至19日,对本市公办小学开展第一批核查。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审核点对完成公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和家长的证件进行审核。家长须提前准备好户口簿和《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到户籍地登记就学的,还须办理《本市失户人员居住登记》或廉租住房相关材料。电子证书与“公民云提交申请”或“一网通”网站上的纸质证书可同时使用,有效期相同。

二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了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实施方案。首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然后统筹安排区域内“人户分开”。“适龄儿童入学入学。”4月6日,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了全市户籍“分户”适龄儿童登记入学实施方案。

3、公办初中采用小学对口、“电脑分配”等方式安排学生入学。4月13日至4月24日,各学校有序组织本市户籍和符合条件的外地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到“上海户籍信息表”中查询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等。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查看入学关键信息,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如发现相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及时持有效证件通过学生就读小学更正。4月24日是本市五年级小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期。本地户籍学生确需返回户籍地跨区就读的,应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学校将通知其审核材料、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宜。家长应在网上填写《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地申请表》。《表》中,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居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入读公办初中。

4、本市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按照户口所在地的户籍和招生规定学习。

5、在本市有廉租住房户口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和相关居住证明到廉租住房所在地入学登记。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安排就近学校入学。

6、非本市户口的,家长须提供适龄子女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父母一方的,以及《参加本市职工登记证明》。社保证明》、《上海市入学信息登记表》、户口本、房产证等文件,按照《普陀区教育局关于迁入上海人员子女入学的有关要求》执行2023年进入全区义务教育阶段”。

私立学校

一、民办学校应当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和范围内招生,严禁计划外招生。经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以适当扩大招生范围。民办学校可按走读、住宿等类别制定招生计划;民办学校一般应制定自己的免试直升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根据政策规定,与高等学校联合办学的民办学校和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学生可以单独纳入学校招生计划,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民办学校按照招生计划实行分类。当报考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实行计算机随机录取。

2本区民办中小学实行网上报名和志愿者申请。4月13日至4月24日,民办一贯制学校向学生征集直接入学意愿。5月6日至5月8日,入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须在“一对一”网站义务教育招生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填写申请表。每个学龄儿童必须填写一所私立小学。参加随机机考,填写一份转入私立小学申请表。5月11日至5月13日,民办初中招生的学生须在“一对一”网站义务教育招生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中填写自己的志愿。每位学生填写民办初中参加电脑录取是随机的,可提交一份转入民办初中的申请。完成后,您将无法再次、修改信息或放弃。

3.本区民办中小学招生招生工作。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报考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招生计划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5月5日,私人一致系统直通录取流程启动。5月17日至5月18日,对报考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计算机随机录取结果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并纳入“上海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5月20日,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核查。5月22日,将安排调整自愿招生。

5月20日起,本市将陆续通过短信和“上海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通报相关招生信息。民办学校招生完成后,学校将录取名单报送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通知,学生须提供户口簿、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家长一方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证明、《分居人员户口登记表》到本市”等文件办理入学手续。

5.实行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录取民办中小学的,根据公办中小学招生实际情况,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2023年区、校招生政策规定安排招生。5月25日至26日是全市公办小学第二批核查日。小学毕业生填写《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地就读申请表》的,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情况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初中。填写表格时选择的住所地。

五、岗位要求

一、各学校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关于迁入上海人员子女就学的实施意见》有效期的通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关于印发202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上海市教委关于印发2023年《关于做好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的通知《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学会掌握招生工作原则相关政策,制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并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

2、各学校必须按照“三专业一专业”程序作出招生决定。各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组织要履行引领方向、管大局等领导职责,确保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3、各学校要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招生全过程管理。利用“一对一服务”网站和“上海市义务教育招生登记系统”,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实施规范化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招生计划外自行招生,严禁擅自跨地区招生。

四、各学校要按照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要求和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人员培训保障、相关设施设备配备、网络通畅等工作,详细说明信息办理登记手续,并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五、各学校应主动通过自己的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并在社区张贴《招生须知》,告知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招生政策、招生信息登记时间和地点、报名核验时间、地点并提供审核所需的各种文件。

六、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网上“校园开放日”规定的时间组织活动。其余时间不得安排非在校学生及其家长的校园开放活动。线上“校园开放日”主要展示学校的办学理念、师资水平、课程教学、课后服务、学校特色等。参与学区、团体建设的要展示共享共建的资源,但不得组织学生,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生简历或者其他材料,不得收集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评估、面试、访谈或者调查。

七、公立义务教育各阶段学校必须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对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安排同班就读,确保辖区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具有相应学位且不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到区康复指导中心登记,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入读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

八、民办学校必须按照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要求制定招生简章和公告,并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民办学校报送备案的招生简章、公告中存在违法条款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学校及时改正,并经审核批准后在上海普陀教育网、学校网站等上公示。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办学特色、招生计划、收费情况、“三个承诺”等。民办学校招生电脑随机招生采用全市统一软件,全程录像向市、区两级教育行政、监察、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长委员会代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严禁在计划外民办中小学招收学生,严禁擅自以“部”、“课程班”、“海外班”等涉外名称招收学生。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不得引进境外

各位想知道的【招生】2023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疫情期间要求学生跨校区这类相关题已解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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