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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1日,重庆市合川区金星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新建4号仓库发生倒塌事故,造成5名工人死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499万元。
近日,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发布了《重庆市合川区金星玻璃制品有限公司4号仓库“721”重大倒塌事故调查报告》。《报告》指出,本次事故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钢结构本身稳定性不足以及突发强风诱发是导致倒塌的直接原因。
《报告》显示,发生倒塌事故的建筑物为4号仓库,其结构为轻型门式刚架结构,属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重庆可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重庆金山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据重庆市气象台天气预警和气象记录显示,7月21日1600至1800,合川区出现雷阵雨,部分台站出现7至8级瞬时阵风。事故地点距土厂自动气象观测站约27公里,距清平自动气象站约62公里。据相关数据分析,事故现场瞬时阵风风力约为7至8级,瞬时风速为144m/s至177m/s。最大风向为东南偏东8度。现场地形无明显风速增大趋势。
当日16时34分,事故现场开始起风;16时35分,8、9秒,三号厂房部分顶盖被吹走,10秒,四号仓库钢架受风影响开始变形。第11秒和第12秒钢架变形增加。13、14秒,整个钢架倾斜,15秒,整个钢架倾斜倒塌。钢架全部倒塌在地,钢柱螺栓全部折断。
塌方造成安装工人陈某某、刘某某、何某某、蒲某某、地面辅助勤杂工唐某某等共5人死亡。上述5人均为重庆可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员工。
调查组调查后,结合重庆重大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出具的《4号仓库计算分析报告》、重庆市气象台出具的《气象情况调查报告》、技术团队等出具的《关于事故直接原因分析的专家意见》等,根据技术鉴定数据,综合判定钢结构本身缺乏稳定性以及突发强风诱发所致。倒塌事故的直接原因。
《报告》显示,4号仓库安装过程中,未安装檩条、支撑和角撑,仅安装了部分纵向拉杆,未形成首跨刚架稳定体系,首跨处二次混凝土柱脚未浇注。现场钢结构存在一定的稳定性风险,处于不安全状态。由于4号仓库的实际结构缺乏支撑系统,其在风载和自重作用下的稳定性较差。事发时风压作用下,结构变形过大,柱螺栓受拉、压应力过大,导致柱螺栓失稳断裂,最终导致钢结构整体倒塌。
造成本次事故的间接原因是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金星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作为建设单位,没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报告》称,在对市相关部门安全绩效进行调查时,调查组发现产业园区在建安居工程监管职责落实存在题、监管存在空白。
调查组认为,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刘某某、监理公司现场监理周某某等8人对事故负有责任。其行为涉嫌严重责任事故,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调查组认为,合川区建设管理事务中心主管陈某某、合川区住房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杨某某未能发现、整治建设单位违法施工行为,针对事故工程未严格进行质量监督管理,对事故的督查负责。建议合川区纪检监察委员会对其记大过处分。合川区建设管理事务中心副主任刘某某等2人未能严格监督事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并对此负有责任。建议合川区纪检监察委员会对其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为深入吸取此次事故教训,防止和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调查组根据此次事故特点,提出以下防范措施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严格遵守红线安全发展;各级监管部门要明确职责,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住房和建筑业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各建设项目参与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地方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立即对各类钢结构工程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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